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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弃输液瓶(袋)处置管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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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弃输液瓶(袋)处置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22-11-18 作者: 点击:

医疗废物处理--废弃输液瓶(袋)处置管理制度

1.医院应与有资质的回收单位签订处置合同,废弃输液瓶(袋)集中收集管理。


2.各科室对未被患者血液、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,应去除输液管后集中存放,玻璃瓶与塑料瓶分开收集,严禁混入输液管、针头及其他生活垃圾。

3.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(袋),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(袋)处理。

4.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(袋),即使未被患者血液、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,也不得回收。

(1)在传染病区使用,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、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(袋),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。

(2)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(如肿瘤化疗药物等)的输液瓶(袋),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。

(3)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、精神类药品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(袋),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。

5.专职人员做好废弃输液瓶交接、转运和登记工作,与科室的交接登记内容包括:废弃输液瓶的来源、种类、数量、交接时间、交接双方签字。与集中处置单位做好交接联单登记工作。

6.暂时存放点应有防火、防盗设施,防止发生流失。

7.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、买卖废弃输液瓶(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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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网址:http://www.scjakj.com/news/523.html

关键词:医疗废物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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